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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学生申请转专业通知
2017年08月21日 12:25  点击:[]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学生申请转专业通知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黑科大办字〔2017〕32号文件规定,我校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原则;

(三)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遵循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五)遵循择优、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二、学生一般应在原年级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转专业:

(一)在国家、省政策规定范围内学校依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本人同意,学校可统一调整其所学专业;

(二)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或有特殊才能及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者,可申请转专业;

(三)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或因留级、降级、休学期满复学原专业发生变化者,可申请转专业;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休学(取得实质性的阶段成果)、入伍保留学籍后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申请转专业。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按国家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含自主选拔录取定向就业招生及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升本、高职班(三校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

(二)原则上文科、理科等不同专业科类之间;

(三)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严禁转入高批次专业;

(四)原则上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

(五)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在分专业前不得转专业,在分专业时只能在该大类下的专业目录中选择专业;

(六)第二次转专业的学生;

(七)学业在三年级及以后的学生;

(八)原则上有必修或必选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四、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

学生应在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五、转专业的程序:

学生转专业须由本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经所在专业和拟转入专业的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会议通过,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六、转专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二)学生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需要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相关医疗诊断或证明;

(三)学生因特殊才能或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学校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7年8月21日

  • 附件【转专业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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