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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 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方案
2021年02月23日 13:17  点击:[]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2021春季学期开学

几项工作的提示》,为保证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经黑龙江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开学时间

3月1日开学。3月1-4日线上教学,3月5-7日学生返校,3月8日起校内教学。

二、返校时间

3月5-7日学生返校,学生返校期间停课。

三、教学工作安排

(一)日常教学

1.学生返校前(3月1-4日)

1)理论教学采用线上教学;

2)实践教学原则上采用线上教学,确实无法线上开展的可调整至学生返校后进行;

3)毕业设计(论文)按计划执行,线上指导学生进行开题。

2.学生返校后(3月8日起)

1)理论教学以线下教学为主。因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而暂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任课教师可采取学生自学+线上指导、安排班级同学同步教学视频等多样化方式,确保其学习有指导、学习不断线。

2)实验、实训、设计按计划执行。

3)实习教学根据疫情实际状况而定。

在当前疫情状态下,实习原则上在校内开展。据此,各教学单位要积极探索实习教学新模式,并做好整体设计。可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充分挖掘校内院际之间、专业之间、学科专业之间的实验实训资源,做到资源共享;二是充分挖掘校际之间、校研企之间可利用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或平台资源,互通有无;三是以变“走出去”为“引进来”的思想为指导,可采用聘请现场工程人员入校指导、教师到现场录像并同步讲解等多样化的综合方式。

对于因就业需要而必须到就业单位实习的学生,须履行相关申请与审批手续。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实习的证明、学生申请书、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学院意见等,报学校审批并备案。

在审批通过后的学生实习过程中,学院须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负起主体责任,据此:一要建立学院、实习单位、学生、家长、指导教师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明确负责人;二要做好应急预案,出现异常情况要保证响应及时、处置得当、应对依规;三要建立学生实习情况台账,精准掌握学生实习、生活、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安全防护等情况。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实习教学将按省教育厅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二)开学补考

3月8-12日进行,3月16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因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而暂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学生具体返校时间等,由教务处统一另行安排其补考时间和补考方式。

(三)结业生返校补考

按《黑龙江科技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安排在5月份进行。

(四)课程重修

报名时间:3月8日开始。

开课时间:3月15日。

(五)学籍管理

3月1日开始,教务处受理复学手续的办理,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生休学、退学、转学等学籍异动手续待学生返校后办理。

四、教学作息时间

根据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1年3月1日起实行错时上下课,每节课时长40分钟。具体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教学主楼

科技大厦

2017-2019级)

科技大厦

2020级)

第一节课

8:209:00

8:309:10

8:209:00

第二节课

9:059:45

9:159:55

9:059:45

第三节课

10:4011:20

10:2511:05

10:0510:45

第四节课

11:2512:05

11:1011:50

10:5011:30

第五节课

13:3014:10

13:4014:20

13:3014:10

第六节课

14:1514:55

14:2515:05

14:1514:55

第七节课

15:3016:10

15:2016:00

15:1015:50

第八节课

16:1516:55

16:0516:45

15:5516:35

第九节课

18:3019:10

18:3019:10

18:3019:10

第十节课

19:1519:55

19:1519:55

19:1519:55

五、相关要求

1.周密部署,确保教学运行有序顺畅

各教学单位要周密部署,统筹兼顾防疫与教学,科学制定本单位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线上与线下教学之间的相互衔接。同时,在教学工作方案中针对突发情况须有应急对策,确保教学有序进行。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方案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副主任)、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于2月25日之前上交教务处备案。

2.精心组织,科学制定课程教学方案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基层教学组织、课程团队及任课教师(指导教师)逐课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论证,突出合理性和可行性,科学制定每门课程的教学方案,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副主任)、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于2月25日之前在本单位备案。

3.强化管理,加强教学监督与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强化线上教学前的准备与检查,在2月25日前完成。检查内容包括:线上平台选择、平台调试、学生群组建、教学文档(教学课件、电子教材、学习资料、微课视频等)准备与上传情况。

在教学过程中,持续做好教学运行的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

4.积极谋划,统筹推进各项教学建设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积极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持续开展“双论证”,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等建设工作。

六、其他说明

如有疫情突变等特殊情况,本科教学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及时调整。

                                                              学校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学工作组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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