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遴选2021年入库项目的通知》要求,相关教学单位完成了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及论证工作,为做好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现对2020年申报入库且在2020年没有入选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2021年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作为2021年实验室建设入库项目,并按入库项目管理及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2日(周四) 9:00—12:00
地点:教务处会议室(W0208)
汇报人: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
二、方式及要求
1.汇报人自述:
自述主要内容:(1)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2)项目建设对专业课程建设的作用;(3)现有实验室房屋条件是否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4)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评审专家提问
3.评审专家对全校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排序,确定2021年最终入库项目。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