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黑科大疫指发[2021]18号)要求,本科教学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教学方式
从2021年10月11日起,全校本科生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恢复线下教学。
二、教学工作
(一)理论教学安排
理论教学以线下教学为主。
(二)实践教学安排
1.实习教学
(1)集中实习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集中实习均在校内进行,鼓励采用灵活多样方式。实习计划要在实习前一周上报教务处。
(2)顶岗实习
在校外顶岗实习的学生,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实习单位开展教学活动,非必要不得外出。学生所属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落实实习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五方联动机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准确掌握学生的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情况。强化学生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实习安全。
2.实验、实训和课程设计教学
实验、实训和课程设计课程,采取线下教学。线下教学期间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师生安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保证教学质量。实验、实训和课程设计在开始前一周将课表或计划上报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尚在接受属地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的任课教师可以继续线上教学或代课教师线下授课,待解除管控后,恢复线下教学。
2.因居家(校)隔离暂不能线下学习的学生,任课教师可采取学生自学+线上指导、安排班级同学同步教学视频等多样化方式,确保其学习有指导、学习不断线。
三、教学作息时间
根据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继续实行错时上下课,每节课时长40分钟。具体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教学主楼 |
科技大厦 (2018-2020级) |
科技大厦 (2021级) |
第一节课 |
8:20—9:00 |
8:30—9:10 |
8:20—9:00 |
第二节课 |
9:05—9:45 |
9:15—9:55 |
9:05—9:45 |
第三节课 |
10:40—11:20 |
10:25—11:05 |
10:05—10:45 |
第四节课 |
11:25—12:05 |
11:10—11:50 |
10:50—11:30 |
第五节课 |
13:30—14:10 |
13:40—14:20 |
13:30—14:10 |
第六节课 |
14:15—14:55 |
14:25—15:05 |
14:15—14:55 |
第七节课 |
15:30—16:10 |
15:20—16:00 |
15:10—15:50 |
第八节课 |
16:15—16:55 |
16:05—16:45 |
15:55—16:35 |
第九节课 |
18:30—19:10 |
18:30—19:10 |
18:30—19:10 |
第十节课 |
19:15—19:55 |
19:15—19:55 |
19:15—19:55 |
四、其他说明
本科教学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及时调整。
教务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