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科教学工作调整如下:
一、教学方式
从2021年11月1日起,全校本科生教学转为线上教学。
二、教学工作
(一)理论教学安排
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原则上在家中远程授课。
(二)实践教学安排
实践教学原则上采取线上教学方式,若确实无法线上进行的,待疫情允许后线下教学;若需调整请履行教学进程调整申请手续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安排
线下考试暂缓进行。
(四)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线上教学工作,做到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障到位、服务到位,确保线上教学能够顺利切换。
全体教师要利用好线上优质教学资源、平台和工具,精心准备每一节线上课程,保障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效果的达成,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学生的线上学习指导、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学生可选择教室或寝室等校内地点进入线上课堂。若选择在教室上课,按原课表规定的上课地点执行,由教师安排专人负责进入教师教学平台,利用多媒体教室投影仪实行屏幕共享。
三、教学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不变,具体如下:
时间 |
教学主楼 |
科技大厦 (2018-2020级) |
科技大厦 (2021级) |
第一节课 |
8:20—9:00 |
8:30—9:10 |
8:20—9:00 |
第二节课 |
9:05—9:45 |
9:15—9:55 |
9:05—9:45 |
第三节课 |
10:40—11:20 |
10:25—11:05 |
10:05—10:45 |
第四节课 |
11:25—12:05 |
11:10—11:50 |
10:50—11:30 |
第五节课 |
13:30—14:10 |
13:40—14:20 |
13:30—14:10 |
第六节课 |
14:15—14:55 |
14:25—15:05 |
14:15—14:55 |
第七节课 |
15:30—16:10 |
15:20—16:00 |
15:10—15:50 |
第八节课 |
16:15—16:55 |
16:05—16:45 |
15:55—16:35 |
第九节课 |
18:30—19:10 |
18:30—19:10 |
18:30—19:10 |
第十节课 |
19:15—19:55 |
19:15—19:55 |
19:15—19:55 |
四、其他说明
本科教学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及时调整。
教务处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