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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公示
2022年09月12日 16:46  点击:[]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评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2号)要求,经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意见征求,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系副主任李微老师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人选。公示期为2022年9月12日—9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电话:0451-88036430。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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