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阶段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请各单位结合《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本单位自评和学校专项教学材料检查情况,提交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情况总结。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结主要内容
总结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单位专项工作组构成情况,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基本情况(不需提供工作方案);
2.按照学校和学院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工作情况;
3.尚存在的问题(包括自查和教学材料检查专项专家提出的问题);
4.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需有详细时间节点)。
二、要求
1.自查报告力求客观真实,表述准确,数据详实。
2.2024年6月20日前将总结发送至315340943@qq.com。
三、联系人
孙俭峰,宋志君;联系电话:88036433,88036053。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