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黑龙江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07日 12:2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全省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证实验室运行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教务处联合科技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首次启用实验室管理系统开展线下实验室安全巡检工作,教务处发布安全巡检计划,校级安全巡查员分组开展安全巡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黑龙江科技大学安全工作责任制》;

2.根据各教学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充分利用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安全提示;

3.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紧盯安全重点领域,特别是危化品、特种设备、机电设备、气体钢瓶等,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

4.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同时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避免同类隐患反复出现。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2.检查内容: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为依据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对实验室开学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四、工作安排

1.检查时间:2025年3月10日-12日。

2.任务分组:见表1。

3.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10日上午9:30

集合地点:

第一组 环境与化工学院一楼大厅

第二组 矿业工程学院一楼大厅

第三组 材料工程学院一楼大厅

4.落实整改阶段(2025年3月13-19日)

(1)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各各单位整改工作,并在实验室管理系统提交,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副院长审核。

(2)学校讲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5.联系人:迟学海,88036058。

教务处 科技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5年3月7日

上一条:关于2023、2024届结业生考...
下一条: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