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清明节将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要求,为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清明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单位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专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清明节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必须停止实验,并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三、强化规范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1清明节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每日巡查实验室,重点关注水、电、气以及一些特殊设备,并做好巡查记录,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2.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学习,明确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安全防护要求,做好安全教育情况记录。
3.清明节期间进行教学活动,要有专人负责,特别是本科学生毕业设计实验及研究生课题实验,要严格落实指导教师安全职责,设备运行期间不能擅自离守,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要做好“三关一锁”工作,即关水、关电、关气、锁好门窗。
4.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加热设施、特种设备,以及实验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必须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严禁进行过夜实验。
教务处 科技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