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基础学科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地方高校“101计划”试点推进及增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将我校申报改革试点成绩予以公布,详见下表:
名次
改革试点
教学单位
1
采矿工程
矿业工程学院
2
安全科学与工程领域
安全工程学院
3
环境工程领域
环境与化工学院
4
会计学专业
管理学院
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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