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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教育部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2025年04月25日 15:53  点击:[]

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绷紧实验室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实践教学安全有序运行,为师生打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相关工作,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常态化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压实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的理念,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

(三)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通过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学习,明确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安全防护要求,做好安全教育情况记录。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要严格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任何时候都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娱乐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二、工作进程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阶段(4月25日-5月12日)

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工作。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验室管理系统:http://10.10.3.6:2050/Home/Home),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

(二)检查阶段(5月12日-530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各单位本次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工作,重点核查各单位工作开展记录、隐患整改情况及相关档案材料等内容。

(三)迎接教育部现场调研阶段

学校和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调研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结整改阶段(9月-10月)

学校将对本轮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系统总结,针对未能完成整改的部分,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后续整改计划。

三、其他要求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各单位分别在“五一”“端午节”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必须停止实验,并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2.“五一”“端午节”假期期间各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或长时间的实验,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高速强电等高风险实验操作时,必须有教师现场指导操作。

3.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加热设施、特种设备,以及实验危险废弃物的存贮、领用、使用及处置的日常安全管理,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拔掉除不能断电的所有设备电源,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后再离开。

4.做好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安排专人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5.五一假期间需开放的实验室应填报《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源,设备插头应与插座分离,锁好门窗;二级单位应有所有实验室备用钥匙,存放固定场所。

6.与学生签署安全承诺书,明确安全责任、规范实验操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4月2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和《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王冠中,电话:88036059。


教务处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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