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黑科大办字〔2025〕7号)相关要求,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单台(套)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设备均应开放共享,不开放共享的应有正当理由,为加强开放共享设备的规范管理,提高开放共享系统运行效率,现将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填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不共享的范畴
1.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包含高性能计算、交换机、工作站等;
2.软件及模拟系统,包含数据分析软件或仿真系统等;
3.辅助设备,主要是指科研活动涉及的各类辅助装置;
4.仪器老旧,技术性能落后;
5.在线监测仪器,不能开放;
6.仪器配件,不单独使用。
二、相关要求
1.已纳入共享平台的部分老旧设备或仪器配件可申请不开放共享;
2.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中符合申请不共享的范畴的设备可申请不开放共享;
3.各单位组织3名及以上相关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进行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论证;
4.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应在单位内部充分征求意见,并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
三、填报要求
填报《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表》。
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29日前将《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科(主楼W0217)。电子版发送至Wgz20040528@163.com。
联系人:王冠中 电话:88036059
教务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