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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端午节期间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26日 11:2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继续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教育系统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保证实验室运行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教务处联合科技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教务处在办事大厅应用系统“实验室管理系统”中发布安全巡检计划,各教学单位按系统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分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2.检查内容: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为依据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对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危化品出入口记录等进行检查。

、工作安排

1.安全检查

(1)各教学单位5月28日前完成自查;

(2)5月29日之前将问题清单上传“实验室管理系统”;

(3)5月30日学校联合组进行检查。

2.隐患整改

(1)各单位在6月6日前组织完成各隐患整改,并在实验室管理系统提交整改报告,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形成闭环管理;

(2)学校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黑龙江科技大学安全工作责任制》;

2.根据各教学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充分利用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安全提示;

3.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紧盯安全重点领域,特别是危化品、特种设备、机电设备、气体钢瓶等,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

4.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同时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避免同类隐患反复出现,对限期内应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完成不好的单位,将进行全校通报。

联系人:王冠中,88036059。


教务处 科技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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