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煤炭教育协会教学成果鉴定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煤教协〔2025〕14号),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中国煤炭教育协会教学成果鉴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教学成果鉴定评价包括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按通知要求,成果要求在2025年6月份之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及名额
各成果持有者根据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请相应的类别。成果形式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程资源、论文著作等,具体申报条件及鉴定评价标准详见《中国煤炭教育协会教学成果鉴定评价暂行办法》。
三、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电子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人请仔细研读教学成果鉴定评价文件及附件,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
(1)教学成果鉴定申报书
(2)教学成果鉴定申报汇总表
2.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sk_01@126.com;2份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W0209)。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宋志君,联系电话:88036053。
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