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发挥课程思政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和第三批示范培育项目及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的申报、评选与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 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伟大抗疫精神教育、龙江“四大精神”教育和“五色”教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 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 教案课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 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模式、经验和成果。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 授。入选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的相应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无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备课制度等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申报教师应为非现任校级领导,鼓励和支持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8.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价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9.普通本科教育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申报材料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本学院提出申请。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 ,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表3)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到指定网站。
2.在佐证材料中,每门课程均须提供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资源库使用,格式见申报书要求)和从中截取的10分钟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3.本单位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一份。
4.请各单位于11月4日下午4点前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教育技术科邮箱hkjjwc88036059@163.com,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及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盖章纸质版上报至教务处教育技术科(主楼W0217)。各课程负责人于11月8日下午4点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评审平台。(具体平台网址、账号分配及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联系人:栗海晶 联系电话:88036059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宁缺毋滥,经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2.请各教学单位严把申报人政治关、师德关和教学质量关,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类评奖。同时学校要对推荐过程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学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项目的资格。
3.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推荐限额,学校组织评选后择优排序推荐上报。
教务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