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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02日 16:14  点击:[]

为全面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研究,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和第三批示范培育项目及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课程思政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切实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深入发掘和提炼各类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建成一批内容丰富、分类精细、借鉴度高的课程思政案例库,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育人成效,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案例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案例应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强化正确政治方向,教学目标需围绕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三个维度,着重体现价值塑造维度。主讲教师须从价值引导、元素挖掘、实施成效等多维度对案例课进行说明。

3.案例内容应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参与、体验、反思和实践。在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积极创新,用学生喜闻乐见、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开展思政教育。

4.案例申报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已获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负责人可优先推荐,同时鼓励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

5.“课程思政”案例要坚持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各高校要做好审核,一旦发现有抄袭情况,一票否决,取消教师参加案例评选活动资格。

三、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2.课程思政案例Word及PDF电子版(附件2),案例文件名以“姓名-课程名称-案例”方式-命名;

3.选择报送内容:(1)微课或说课视频:15-20分钟(微 课),5-10分钟(说课),小于500M,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 文件命名“姓名-课程名称-微课(或说课)”;(2)课件:PDF版本,文件命名“姓名-课程名称-课件”。

4.本单位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一份。

5.请各单位于11月4日下午4点前将《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教育技术科邮箱hkjjwc88036059@163.com,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及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盖章纸质版上报至教务处教育技术科(主楼W0217)。各案例负责人于11月8日下午4点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评审平台。(具体平台网址、账号分配及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联系人:栗海晶   联系电话:88036059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宁缺毋滥,经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2.请各教学单位严把申报人政治关、师德关和教学质量关,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类评奖。同时学校要对推荐过程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学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项目的资格。

3.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推荐限额,学校组织评选后择优排序推荐上报。




教务处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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