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14:00-16:00
二、答辩地点:主楼西区十楼智慧教室C
三、答辩人员及顺序
序号 |
开课单位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1 |
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基础 |
王永东 |
2 |
建工学院 |
综合社会实践 |
姜 云 |
3 |
管理学院 |
高级财务会计 |
薛 艳 |
4 |
人文学院 |
传播学概论 |
李微(代) |
四、参会学习人员
1、第三批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负责人、首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负责人。
2、推荐申报第四批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第二批省优秀教学案例负责人。
五、答辩会流程
答辩负责人结合PPT进行本项目验收工作汇报,时间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与专家进行交流答辩。
六、会议要求
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入场,保持会场秩序。如不能参会,请提前将名单报到教务处信息技术科,并注明原因。
联系人:栗海晶,联系电话:88036027。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