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落细落靠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学校“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运行,全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教务处将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标准
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的各项条款为标准。
三、检查机构及职责
学校安全检查组由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后勤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检查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各单位检查组由各单位主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及重点
1.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点检查制度上墙、操作规范上墙、警示标识和设备使用记录。
2.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和分类存放情况、使用记录、废弃物处置等各项安全规范及管理进行检查。
3.全面检查电气设备。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等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4.全面检查实验气体安全。重点对气体钢瓶的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检查。
5.全面检查特种设备。重点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6.全面检查安全设施物品。重点对实验室的通风橱、应急喷淋、洗眼器、消防等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7.其他检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列出的其他条款。
五、检查安排
(一)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
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具体日程由学院根据期末工作具体情况安排。
(二)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2023年12月21日至31日,学校进行安全检查。
六、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确保检查时所有实验室和药品柜能够立即打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12月21日前各单位上报科研、教学实验室自查报告和问题台账。
七、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寒假值班、巡查制度
寒假期间要做好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重点关注因天气容易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和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高低温设备、高压设备和高速设备安全管理。
(二)全面掌握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假期使用实验室,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备,各单位将报备情况报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未报备实验室不得开放使用。严格做好实验室钥匙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学生开展有安全风险的实验时,指导教师需进行现场指导。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