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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27日 15:08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科技大学“护航亚冬”实验室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持续绷紧实验室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实验室安全。为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元旦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专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各单位在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必须停止实验,并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三、强化规范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1.寒假期间需开放的实验室应填报《寒假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源,设备插头应与插座分离,循环水冷却设备放空冷却水,真空设备抽真空,锁好门窗,加贴封条;二级单位应有所有实验室备用钥匙,存放固定场所。

2.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学习,明确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安全防护要求,做好安全教育情况记录。

3.与学生签署安全承诺书,明确安全责任、规范实验操作。

4.假期期间各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或长时间的实验,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高速强电等高风险实验操作时,必须有教师现场指导操作。

5.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加热设施、特种设备,以及实验危险废弃物的存贮、领用、使用及处置的安全管理,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拔掉除不能断电的所有设备电源,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后再离开。

6.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1月3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寒假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迟学海,电话:88036058。

教务处 科技处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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