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教务处联合科技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启用实验室管理系统开展线下实验室安全巡检工作,教务处发布安全巡检计划,校级安全巡查员分组开展安全巡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黑龙江科技大学安全工作责任制》;
2.根据各教学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充分利用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安全提示;
3.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紧盯安全重点领域,特别是危化品、特种设备、机电设备、气体钢瓶等,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
4.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同时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避免同类隐患反复出现。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2.检查内容: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为依据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对实验室开学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四、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2026年2月26日—3月1日,学院自查;2026年3月2日,学校检查;2026年3月3日—3月6日,落实整改。
2.学校检查任务分组:见表1。
表1实验室安全检查分组表
分组 |
被检查单位 |
校级安全巡查员 |
组长 |
成员 |
第一组 |
环境与化工学院 管理学院 理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
沈 斌 |
赵学峰 马荣鑫 盖立伟 |
第二组 |
安全工程学院 矿业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刘振文 |
余 朋 孙景岩 庞晓龙 |
第三组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双创学院 经济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卢同刚 |
王冠中 吴文庆 孙健 |
3.学校检查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2日上午9:30
集合地点:
第一组 环境与化工学院一楼大厅
第二组 碳谷大厦东座一楼大厅
第三组 碳谷大厦西座一楼大厅
4.落实整改阶段(2026年3月3日—3月6日)
(1)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各单位整改工作,并在实验室管理系统提交,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副院长审核。
(2)学校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5.联系人:盖立伟,88036994。
教务处 科技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