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教研课题管理办法(黑科大办字〔2017〕32号)的规定以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每年定期开展我校教学研究课题(校级)立项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坚持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践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特色,着力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理论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对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思政、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深化教学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推动科技大学建设,使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立项原则
在已有改革基础上鼓励创新、优先支持受益面广、覆盖面宽、能够引领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更深入开展的课题。要求课题改革方案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紧密结合教学或教学管理,具备一定的实践条件,改革必须重视实践性和推广性,特别是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对教学的促进作用,通过课题的实施,能将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三、立项指南
1.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
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手段的更新、教授为本课生开设研讨课,专业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校企双导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等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2.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
卓越工程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CDIO等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3.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学分制管理、选课管理、学生学业指导、教师的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4.课程思政的研究与改革
课程思政教学体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课程思政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研究与改革。
5.专业课程建设的改革与探索
工程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双万计划”、专业评估、一流课程、公共课如何服务专业、专业与企业深度融合等方面的改革与探索。
6.实践教学的改革与探索
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校内外资源共享、虚拟仿真、实践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等方面的改革与探索。
7.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8.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网络化教学、现代教学手段的利用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9.教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的研究与实践
已经结题的教研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等相关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以及教学研究成果的转化研究。
10.教风、学风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教风、学风建设综合治理、如何通过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转变教风、学风。
11.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研究与实践
加强学生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和课程方面的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以上仅供参考,结合教学实际,可提出新课题。课题的选择需要各单位整体把握,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勿课题过于分散或存在交叉。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申报方式
我校的教研课题每年立项一次,省教育厅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级),根据省里下发的文件和名额从当年的校级项目中直接推荐,不再组织单独申报。
各单位(含教务部门和学生部门)参照相关文件并经过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后确立本单位2021年的教研课题,课题数量不限,各单位将立项材料于3月26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及重点资助课题名单。
2.申报要求
⑴作为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主持项目)。
需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承担课题主持人工作,在研教研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至2年,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申报(如在研期间退休、外出学习等人员不得申报);
⑵申报项目的题目、内容不得与历年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内容重复;
⑶课题研究真正与学校的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以及研究队伍的培养等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注重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与原创性;
⑷属于教研成果推广和应用研究的课题,要注明是哪些教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是否已经按期结题。
⑸认真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按要求做好项目论证,形成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3.各单位需上报的材料
⑴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汇总表一份(排序并盖本单位公章)、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会议纪要一份(负责人签字并盖本单位公章),将材料直接上报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W0209)。
⑵电子版:统一发到邮箱wangjunfei5416@163.com。
联系人:王骏飞 联系电话:88036053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我校教学建设和深化教学改革的有效方式,请各单位予以重视,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本单位教职工,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推进我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附件 1、2021年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2、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黑龙江科技大学教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