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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黑龙江科技大学教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3年08月22日 14:11  点击:[]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教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教研项目有序及时完成,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教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现将结题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在研的校级教研项目。请各单位检查本单位教研项目的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结题。

二、结题方式

1、项目结题时需由单位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统一报送结题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复审;

2、复审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教务处统一办理结题手续;

3、如遇项目变更,需结题前三个月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否则不予结题。

三、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项目验收书,项目变更申请表、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项目组所有成员的成果,要求含首页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二份,顺序按以上依次排列,浅蓝色封面装订成册;

2、电子版:验收书、研究报告由各学院统一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wcjsk_01@126.com;

3、成果原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应的成果原件,审核后原件返还。

四、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书》,项目成果形式包括已发表的著作、研究报告、论文等;

2、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本次结题重点清理2017年-2019年立项的在研校级教研项目,各单位要重点关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督促和指导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对未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或者未能通过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予以撤项处理,其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主持新的教研项目;

3、材料上报时间:2023年9月4日下班前 地点:主楼W0209

联系人:王骏飞 宋志君 办公电话:88036053。

特别说明:校级项目每年结题两次,分为上半年结题和下半年结题,结题通知发在办公网上,其他时间不予办理结题。未结题的校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教务处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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