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试行)》(黑科大办字〔2025〕31号),请各单位针对现有实验室和春季学期开展的实验项目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一式四份,并按要求报相应部门审批、存档,其中《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由各单位审核,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实验管理中心备案。请各单位将上述两表于2026年3月30日16点前交至主楼W0217实验室管理中心处,并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黑科大办字〔2022〕23号)文件要求,提前做好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
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24日